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内容包含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 分类 | 社会文化-法律 |
|---|---|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
| 出版时间 | 2024-05-01 00:00:00 |
| ISBN | 9787521643459 |
目录 22 章
- 封面 1 字
- 版权信息 143 字
- 序 1,977 字
- 一 婚姻家庭纠纷 6,011 字
- (二)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9,354 字
- (三)离婚纠纷 8,766 字
-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 16,266 字
- (五)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7,662 字
- (六)撤销婚姻纠纷 10,978 字
- (七)同居关系纠纷 2,833 字
- (八)抚养纠纷 13,345 字
- (九)赡养纠纷 8,113 字
- (十)收养关系纠纷 5,114 字
- (十一)监护权纠纷 8,492 字
- (十二)探望权纠纷 5,497 字
- (十三)分家析产纠纷 15,617 字
- 二 继承纠纷 12,728 字
- (二)遗嘱继承纠纷 23,031 字
-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7,012 字
- (四)遗赠纠纷 16,675 字
- (五)遗产管理纠纷 8,396 字
- 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547 字
(五)遗产管理纠纷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无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直接确定遗产管理人、通知参诉,直接推进案件进程
而作为遗产债权人的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也应当在丰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的履职期间,及时向其主张权利,如果在民政局管理工作结束后
(十一)监护权纠纷
同等性的要求超越了适当性所建立的权利界限
未成年人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
监护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弥补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的法律制
二 继承纠纷
1998年6月25日,叶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是有些财产比如存款,判定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在实践中还是很有难度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在配偶一方死亡时,应当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并分出一半为生存配偶所有,一半作为死者遗产进行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一半为其所有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其生存的配偶与其他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其遗产
加之农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登记缺乏规范性,故在发生离婚、分家、继承或拆迁等法律事实时,家庭成员间往往因为利
要厘清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的性质和权属,首先应明确拆迁权益的来源和功能,为正确分割拆迁权益奠定基础。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或拆迁安置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搬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1)被
不能简单依靠举证责任分配等诉讼技术手段认定财产权属,同时应结合公平、诚信、友善及公序良俗等正确的价值理念进行处理。
(四)遗赠纠纷
不能让扶养人在养老敬老、出钱出力后因遗赠扶养协议形式瑕疵而无
法定继承人同时主张继承权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适用。
若指定接受遗产的人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则为遗嘱继承;若指定接受遗产的人非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则为遗赠
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中的特殊制度安排,旨在维系被继承人各支脉之间的利益平衡,保障财产在被继承人的法定亲属范围内实现合理分配,故代位继承人不宜因取得代位继承权而认定为法定继承人,进而适用遗嘱继承。
(八)抚养纠纷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一 婚姻家庭纠纷
因故未办理结婚登记
从给付的时间来看,该款在刘某和赵某举办订婚仪式的次日给付。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应属婚约行为,刘某家人给付赵某131400元的目的在于增加婚约的稳定性,符合彩礼的性质
对于苹果笔记本电脑及钻戒,一审法院认定为恋爱关系中的赠与,并无不当,对刘某该项返还请求亦不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张某某给付的彩礼数额巨大,是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余倍,该笔彩礼的来源是其父亲的死亡赔偿金。
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彩礼的返还标准应当符合反对天价彩礼等不良风气的社会价值引领,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综合上述分析,彩礼的返还应当综合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错情况、孕育情况、彩礼给付能力、彩礼数额及用途、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在公平正义的标尺下,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认
(二)遗嘱继承纠纷
田某4解释其之所以之前不拿出遗嘱,系怕兄弟姐妹不承认遗嘱甚至将遗嘱撕毁。
(十三)分家析产纠纷
偶见夫妻故意通过离婚规避债务,抑或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于一方名下,致使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渠道不畅通
本案判决基于对现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进行符合法律逻辑和朴素正义观的灵活解释,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且对今后类案的审理和裁判均有示范效应。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
目的是解决未经真正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
即使协议中存在的财产关系变更的内容也是以身份关系的变动为前提
依照诚信原则和契约精神处理此类案件,更加符合社会公众对家庭生活的道德预期,有助于良好家风的形成,在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五)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离婚协议的内容具有复合性,是数个法律行为的混合,财产处分行为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构成了一个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合同编存在价值理念与体系结构上的差异,两者必然产生碰撞。前者呈现出浓厚的道德伦理属性,包含保护家庭弱者权益、维护家庭稳定的特殊原则,并带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色彩。后者调整的是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而发生的交易关系,具有强烈的工具理性,性质上为交易
如果允许当事人对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有违诚信的行为,诱发道德风险。
(十二)探望权纠纷
另需指出的是,探望方式仅是实现探望目的的手段,并不妨碍双方在必要时作出调整。双方应在探望过程中友好协商,相互体谅,积极配合,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温馨、宽松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一是看望式探望,探望权人前往孙子女的居住场所进行短期看望;二是留宿式探望,探望权人将孙子女领走,和孙子女短期共同生活后将孙子女送回;三是陪伴式探望,双方确定时间、地点,共同陪伴孙子女进行交流、娱乐等活动,然后探望权人离开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其一,我国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适用实质登记主义,不仅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而且赋予登记以公信力,即采用公信原则
我国房产可以同时多人登记,夫妻中未进行权属登记的一方在明知共有房产仅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情况下未进行共有登记,是对夫妻共有房产在另一方名下并由其控制、支配和使用而采取默认的态度
(三)离婚纠纷
婚姻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
二 继承纠纷
1998年6月25日,叶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 这应该是以前,社会环境比较乱,所以判刑都比较重。现在一般情况下的抢劫罪,不会判无期。
一般情节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例如:普通街头抢劫未造成重伤或死亡,且无加重情节的,通常在此幅度内量刑。
加重情节(八类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以侵害户内人员为目的进入生活场所(如住宅、渔船)抢劫。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指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火车),不含小型出租车。
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抢劫运钞车或客户资金。
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3次以上,或数额参照当地盗窃罪“巨大”标准(通常2万~10万元以上)。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暴力行为直接导致重伤或死亡(若为灭口故意杀人,则数罪并罚)。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通过着装、持枪等足以使被害人误认为军警。
持枪抢劫:使用或显示枪支(需符合《枪支管理法》定义)。
抢劫军用或抢险救灾物资7
三 被继承人叶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余额由第三人潘某继承并所有,被告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余额由被告王某享有和继承
💭 这里似乎有点不对头。
如果这些存款都是夫妻共同存款的话。
王某应该先享有50%。其余的50%按照遗产分配。
但是这里似乎不是这么判的。
(四)遗赠纠纷
靳某作为代位继承人,系法律拟制准许其行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权利的继承人,其权利行使受到其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限制,与原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在具体内涵和权利行使上均不相同。
💭 遗嘱只对法定继承人有效。所以,后一分遗嘱实质为遗赠。但接收人两个月内未表示接受,遗赠失效。
因为有后一分遗赠,所以否定了前一份遗嘱,导致前一份遗嘱失效。
所以,相当于没有遗嘱,继承人平分吧,或者说出力多的继承人多分点吧。靳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是代位继承人,所以三者平分了。
这些法律法律概念还是复杂了些。普通人还是找律师或者问AI吧。
变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继承人靳立某名下的房屋由靳甲继承,靳甲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靳某房屋折价款1880100元、给付靳乙房屋折价款1880100元;
💭 唉,真有钱
(八)抚养纠纷
虽然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仍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因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不能完全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行为能力受到法律部分限制的自然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其定义、范围及行为效力如下:
📍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年龄范围为8周岁至不满18周岁(但16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除外)。
行为限制:只能独立实施两类行为:
✅ 纯获利益的行为(如接受赠与、奖金);
✅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如小额购物、日常消费)。
其他民事活动(如大额交易、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监护人)代理或事后追认。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包括因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导致认知能力不足的成年人。
行为限制:仅可实施与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其他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代理。
认定程序:需经利害关系人或相关组织(如居委会、医疗机构)向法院申请认定。
⚖️ 二、行为效力的法律规则
无效行为:超出能力范围且未获追认的行为无效(如未成年人私自购买万元游戏装备)。
有效行为:
纯获利益行为(如继承遗产)无需追认即有效;
适应其认知水平的行为(如购买文具)有效。
相对人权利:合同相对方可催告法定代理人30日内追认,未答复视为拒绝;善意相对人可在追认前撤销行为。
⚠️ 三、特殊注意事项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全职工作),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角色:监护人需代理或补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以保护其权益。
动态认定:成年人若精神康复,经申请可被法院恢复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 四、核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9条:明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22条、第24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行为的成年人需经司法认定,并明确恢复程序。
💎 总结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法律为保护心智未成熟或存在认知障碍者设置的缓冲制度,旨在平衡其有限自主权与社会交易安全。日常中,监护人需审慎监督其行为,避免因越权交易引发纠纷(如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游戏可退款,但需举证行为超出能力范围)。
胡某收入剔除五险的费用后作为月总收入的基数标准较为适宜,即20558元。
💭 这个社保缴纳基数比较低
一 婚姻家庭纠纷
一 婚姻家庭纠纷
💭 这本书的段落排版不是很喜欢。当然也不影响阅读就是了。
这本书的段落排版是 一、(一) 1、2 (二)、二
看着比较舒服的段落排版是:1、1.1、1.2、2。
当然这本书可能是直接导入的,所以没有经过合理的排版。能上架微信读书已经挺好了,不能过多苛求。
另一种可能,这种排版,或许更适合法律条纹的介绍吧,特意使用这种排版。
合理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准确把握未领证的彩礼返还情形——刘某诉赵某婚约财产案
💭 个人直接对彩礼说“不”,就没这些事了。
本案中,张某某为缔结婚姻给付彩礼高达55万元,为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支配收入29314元的近二十倍,彩礼数额远高于当地一般水平,且张某某家境并不富裕,该彩礼款项的来源为其父亲的死亡赔偿金
💭 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的总收入,需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等必要支出后的净值 。其来源包括:
工资性收入:税后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是重要组成部分 。
经营净收入:个体经营、企业利润等经营活动产生的税后收入 。
财产净收入:如利息、股息、租金等资产收益的税后部分 。
转移净收入:养老金、补贴、社会救济等转移性收入,扣除赡养费、税费等支出后的净值。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且不排除无收入的孩子和老人。
(二)遗嘱继承纠纷
田某5于1978年8月4日去世,生前未婚无子女,田某于2012年6月9日去世,杨某于2016年6月23日去世
💭 人还是脆弱的,走在了父母前面。
但是由于自书遗嘱的私密性,缺乏见证人证明其真实性。一旦另一方对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只能通过笔迹鉴定的方式鉴别真伪。
💭 手写遗嘱的时候,可以考虑顺便录音录像,不给后人造成困扰。视频比文字可以传递更多信息。
(十三)分家析产纠纷
1.张某对案涉房屋进行代位析产的条件是否已经成就;2.谢某与赵某对案涉房屋的份额如何确定;3.张某与谢某、杜某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 代位析产是民事强制执行中的一项特殊诉讼制度,旨在解决债务人因共有财产未分割而无法清偿债务的问题。其核心是允许债权人代替债务人提起析产诉讼,以明确债务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为后续执行提供依据。以下是其关键要点:
📌 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基本概念
代位析产诉讼指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当债务人(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但怠于分割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代替债务人向法院提起的析产诉讼。目的是通过分割共有财产,明确债务人份额以供执行。
法律依据
主要规定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共有人协议分割不成或未诉讼析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代位提起析产诉讼,诉讼期间中止执行。
⚖️ 二、适用条件
代位析产诉讼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债权合法且进入执行程序
债务需经生效裁判文书(如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确认,且债权人已申请强制执行。
共有财产已被查封
法院已对债务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并通知共有人。
债务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穷尽调查后,确认债务人除共有财产外,无其他足额财产清偿债务。
共有人怠于析产
债务人及其他共有人(如配偶、继承人)既不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也不主动提起析产诉讼,阻碍执行。
💡 例外情形:即使共有人通过离婚协议分割财产,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债权人未认可分割方案,该协议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提起代位析产。
🏠 三、常见共有财产类型
代位析产主要适用于以下共有关系:
夫妻共有财产(最常见)
如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按各占50%份额分割。
同居关系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共同继承的遗产
多名继承人未分割遗产时,债权人可主张分割债务人应继承份额。
家庭共有财产
如债务人将财产转移至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家庭共有财产。
⚠️ 四、诉讼特点与限制
诉讼主体
原告:申请执行人(债权人)
被告:债务人及其他共有人(如配偶、同居人)。
诉讼请求范围
仅限确认共有财产份额(如判令债务人占50%),不得直接要求以财产清偿债务。债权需待析产后恢复执行实现。
制度局限性
法律层级低:目前仅司法解释规定,缺乏上位法支持,导致裁判尺度不一。
管辖争议:应由执行法院管辖还是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实践中存在分歧。
💎 五、制度价值
代位析产通过打破共有财产僵局,解决“执行难”问题:
防止债务人利用共有关系逃避债务(如假离婚转移房产);
平衡债权人权益与共有人利益,避免执行程序滥用;
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市场交易安全。
📚 总结
代位析产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补充性法律工具,适用于债务人财产陷于共有状态且无其他清偿能力的场景。其核心在于通过司法强制分割共有财产,化“共同共有”为“按份共有”,为执行扫清障碍。但实践中仍需完善立法以统一裁判规则,避免程序空转。
保全费5000元。
💭 财产保全费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财产)而需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用。其核心目的是确保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导致胜诉后无法执行。以下是相关要点:
⚖️ 一、定义与性质
法律属性:财产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中的“申请费”范畴,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
功能:用于保障生效判决的执行,避免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
💰 二、收费标准(阶梯计费,上限5000元)
根据实际保全财产数额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000元 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1000元–10万元部分:按1%计算;
>10万元部分:按0.5%计算;
最高限额:无论标的额大小,总额不超过5000元。
示例:保全50万元财产,计算方式:
1000元部分:30元;
9.9万元部分(10万-1000元):990元(9.9万×1%);
40万元部分(50万-10万):2000元(40万×0.5%);
合计:30+990+2000=3020元。
⚖️ 三、费用承担规则
预交义务:由申请人(通常为原告)先行垫付。
最终承担:
若申请人胜诉,费用由败诉方(被告)承担,申请人可申请退还垫付款;
若申请人败诉或自愿承担,则自行负担。
🔍 四、特殊情形
免担保情形:特定案件(如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见义勇为赔偿)无需提供担保即可申请保全。
保全期限:因财产类型而异:
银行存款冻结:最长1年;
动产查封:最长2年;
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最长3年。
错误保全责任:若保全申请错误(如超额查封),申请人需赔偿被保全人损失。
📝 五、操作实务要点
申请阶段:可在诉前、诉中或执行前提出,但诉前保全需在30日内起诉,否则解除保全。
担保要求:一般需提供财产或保函担保(如现金、不动产、保险公司保函),但免担保情形除外。
费用处理:申请人可将保全费列入诉讼请求,由法院裁判分担。
💎 总结
财产保全费是诉讼中确保债权实现的关键成本,其阶梯式收费兼顾小额与高额案件需求,5000元上限降低了高标的案件的负担。申请人需注意预交义务与败诉方追偿规则,并谨慎评估保全必要性以避免错误赔偿风险。实务中建议结合案件性质(如劳动纠纷免担保)及财产类型(期限差异)制定保全策略。
2020年5月8日,高某某依据上述再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查找到刘某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 该内容由deepseek生成,具体数值可能会有误差,但在数量级上没有问题。
截至2025年5月16日,中国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总人数为856.83万,该数据来源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官方披露。以下是关键细节及背景信息:
📊 1. 最新数据与增长趋势
当前总数:根据2025年5月16日数据,失信被执行人数达856.83万人。
短期增长:2025年3月4日至5月11日,短短两个多月内增加了近6.5万人(从850.1万增至856.6万),平均每日新增数百人。
长期趋势:
2020年3月17日:574.3万人。
2024年12月26日:850.1万人。
4年增幅:增加约276万人,增长48%。
📈 2. 人口占比与结构
劳动力人口比例:失信人数占15-59岁主要劳动力人口(8.94亿)的约0.898%,即每100名劳动力中约有1人是失信被执行人。
历史对比:2013年失信名单制度启动时仅2.61万人,十年间增长超300倍。
⚖️ 3. 数据统计说明
统计口径:当前数据已扣除重复纳入名单或已履行义务退出的个案,仅反映实际处于失信状态的主体数量。
动态变化:尽管2024年新增失信人数同比下降23.4%(245.7万人次),但总量仍持续攀升。
🔄 4. 信用修复进展
2024年修复成效:前三季度完成信用修复204.2万人,同比增长55.95%。
2025年第一季度:超40万人次修复信用,助力个人和企业重塑信用。
💎 总结
中国失信总人数呈长期上升趋势,截至2025年5月达856.83万,但信用修复机制也在加速运行。需注意该数据每日动态更新,且与经济环境(如房地产行业风险暴露)、司法执行力度密切相关。
📅 数据时间线:
2020年3月:574万 → 2024年12月:850万 → 2025年5月:857万
📉 增速:日均新增数百人 → 修复提速(年超200万人)
2013年7月8日的市场估价为2389700元、2019年6月19日的市场估价为6240200元。
💭 厦门的房地产泡沫非常大。从安居客上看厦门的二手房价格,基本上从2023年6月开始一直跌倒今天。2025/6,厦门房价环比上月下降1.95%,同比去年下降22.95%。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
契约精神的内涵在于当事人尊重彼此的平等地位,以自己的自由意志作出利益权衡,并对各方预期目的加以认同以达成合意。两者不仅是一种法律原则,也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 契约精神的内涵在于当事人尊重彼此的平等地位,以自己的自由意志作出利益权衡,并对各方预期目的加以认同以达成合意。两者不仅是一种法律原则,也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序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 这是裁判文书网上,近十年文书上传数量。2024年上传的数量,比10年前,2014年的数量还少。在退步。
2024(6132151)
2023(6832857)
2022(9535949)
2021(16812688)
2020(23348077)
2019(23019218)
2018(19322778)
2017(16711944)
2016(12528905)
2015(9721134)
2014(6915971)
(二)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原告(被上诉人)
💭 被上诉人是上诉人的对称,即不服一审裁判而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上诉行为决定了双方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对方则为被上诉人。
夫妻双方是否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有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即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约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此约定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将夫妻财产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 结婚前的商量一份。
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故裁定禁止李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骚扰、跟踪、威胁王某。目前,李某未再骚扰、跟踪、威胁王某。
💭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下简称“保护令”)有效执行,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需构建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监管的执行体系。以下是关键措施及法律依据:
⚖️ 一、明确执行主体与协助机制
法院主导执行
法院作出保护令后,需在24小时内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并同步抄送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必要时送达妇联、学校等单位。
执行内容:包括禁止施暴、责令迁出住所、禁止接触受害人等。
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接到违反保护令的报警后,须立即出警制止暴力,收集证据并通报法院。
对违反保护令者,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
居委会、村委会需定期回访受害人,记录被申请人行为,发现违规时批评教育并联系司法机关。
协助法院监督被申请人遵守禁令,填写回访单并反馈。
背景介绍最近五年,国内的离结比都不低。离结比是一定时期内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之比,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2019年:离结比达到峰值50.69%。
2020年:离结比为53.28%,是历史最高点。这一年离结比上升可能与疫情有关。
2021年:由于离婚冷静期政策的实施,离结比大幅下降至37.15%。
2022年:离结比上升到42.12%。
2023年:离结比继续上升到46.93%。
从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每年离婚的人数是结婚人数的一般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分子中的离婚者与分母中的结婚者并不一定是同一拨人。但是,从更长的时间角度来说,在不考虑结婚-离婚-结婚情况下,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一半左右的夫妻会离婚。
婚姻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理想情况下,进入婚姻的条件是感情。
离婚时,则是身份的转变,必然伴随的是财产的分割。
下面是《民法典》的相关条例。
1.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协议婚前协议可以有效的解决财产问题。所以,本节尝试列出婚前协议的条款内容。更详细的条款需要双方共同协议。
婚前协议必须遵循自愿、公平、互助、透明。
签订双方必须自愿签订该协议。因为签协议有疙瘩,不愿结婚其实也没有任何问题。
单独创建一个家庭共享银行账户。每人税后收入的 50% 汇入共享账户。非共享账户中的资金归个人所有。
共享账户作为家庭支出来源。家庭支出包含:家庭日常支出、双方因病的治疗支出、双方父母的赡养支出等。
房产等大型资产在购买前应做好财产划分比例。
女方在生育的两年期间内,男方收入的 80%汇入共享账户(女方汇入比例保持不变),用以补偿生育辛苦。
男方由于生理限制(没有子宫),生育期间需承担更多家务。
女方因生育原因离开工作的,生育后,男方需要积极帮助女方重返岗位。
如一方身体疾病,另一方需承担互助义务。
无彩礼嫁妆等父母双方的资金注入。如实有注入,需明确赠送给对应子女,不进入家庭共享账户,归个人所有。
本协议,需要逐条解释给双方父母,达成共识。
本协议,根据实际情况,有需要,双方互相沟通,签订新的条款,以覆盖旧条款。
总的来说,高高兴兴的进入婚姻。婚姻存续起见互相帮扶。如果有天婚姻破裂,也和和平平的分开。好聚好散。